对焊法兰不易变形,密封好,应用广泛,公称压力PN在16MPa左右。
对焊法兰按照密封面的种类可以分为:平面对焊法兰、突面对焊法兰、凹凸面对焊法兰和榫槽面对焊法兰。
对焊法兰参数参考:
密封面形式: 平面(FF)、突面(RF)、凹凸面(MFM)、榫槽面(TG)、环连接面(RTJ)
材质:
不锈钢(Stainess Steel): ASTM A182 F304、304L、F316、316L、 1Cr18Ni9Ti、0Cr18Ni9Ti、321、18-8、309S、310S、316Ti、317、347等
合金钢(Alloy Steel): ASTM A182 F51、F57、2520、2205、904L、S32304、 S31500、S31803、 S32205、S32750等
制造标准:
ANSI B16.5、HG20617-1997、GB/T9115.1-2000—GB/T9115.4-200、 DIN2630-2638、HG20595-1997、GB/T9115.1-2000、GB/T9115.4-2000
一、对焊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4726-4728的相应要求。 1、公称压力PN为0.25MP-1.0MPa的碳素钢、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。 2、除以下规定外,公称压力PN为1.6MPa-6.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。 3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,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: (1)公称压力PN≥10.0MPa法兰用锻件; (2)公称压力PN>4.0MPa的铬钼钢锻件; (3)公称压力PN>1.6MPa且工作温度≤-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。
二、对焊法兰一般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。当采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,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 1、对焊法兰应经超声波探伤,无分层缺陷; 2、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,经弯制对焊成圆环,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。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对焊法兰; 3、圆环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; 4、圆环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,并作100%射线或超声波探伤,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的II级要求,超声波探伤符合 JB4730的I级要求。
三、对焊法兰的颈部外侧斜度应不大于7o。对焊法兰在生产和焊接时严格控制技术参数,保证能够在生产和使用中充分发挥作用和价值。